发布时间:2022-07-05 11:04:07 人气:
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4月20日晚,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夜间突击执行行动,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。
执行法官介绍,2019年3月,张某以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,向某银行借款295万余元,借期一年。结果到期张某未能还清贷款,银行方面就向法院进行了起诉,并在判决生效后,申请了强制执行,而张某始终没有履行腾房的义务。于是当天的夜间敲门行动第一个执行点,执行人员就来到了张某抵押的这处房产,这才发现目前案涉房产中的实际居住人并不是张某本人,而是两个案外人李某与曾某。
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文太
实际上这套房子最早据他们说,是这两个案外人名下的房产,但是为了贷款,将这个房产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,实际上款项的使用很有可能也是这两个案外人。
执行现场,执行人员向两名案外人的父母表明了来意,并送达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,希望相关人员能在限定时间内履行腾房义务。
在前往第二个执行点的途中,执行人员告诉记者,被执行人陈某和郑某在2017年的时候向银行借款开健身会所,后因开健身会所倒闭,将房子抵押给银行,逾期都没有还款,如今欠下本金加利息接近100万。
执行人员介绍,被执行人拒接法院电话、退回法院邮件,态度比较恶劣,于是在当晚的行动中,准备对这两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。
在被执行人陈某和郑某家门口,执行人员表明了来意,并要求郑某的母亲现场联系两位被执行人。
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尹佳树
被执行人陈某在国外,另外一个是没有接她电话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我们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,也算是有效地送达。
在随后的一个案件中,被执行人安某于2016年5月向银行贷款30万元,结果仅还清了部分款项,目前仍剩余21万余元的本金及利息未还清。
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文太
我们有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,判断被执行人应该是有一定的还款能力的,她名下有房产、有车辆。
执行人员表示,由于案件标的不是很大,此前他们仅对安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,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,但效果不佳。为了督促安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,执行人员当晚来到安某家,但敲门半天未见有人回应,于是就在门上张贴了查封公告。